“小儿难养”,仅仅这婴幼儿奶粉,就让家长操碎了心,远的“三鹿”奶粉不说,近的恒天然奶粉事件,都让父母们步步惊心。截至目前,我市含婴幼儿奶粉店已达1160余家,市场壮大和完善的同时,也意味着相关部门面临着更大的监管压力。为保孩子喝上“放心奶”,今年3月,市政府办公室发布《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联合我市食药监、工商、质监等10余部门起来监管,实行进货渠道可追溯、生产经营者首负责任制、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等,多措并举强化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监督管理。
违法违规者将入“黑名单”
《方案》中要求,婴幼儿配方奶粉生产将参照药品监管标准,同时推进婴幼儿配方乳粉电子信息化管理,实现从奶源、采购、生产、出厂、运输到销售终端的产品全程可查询、可追溯。
经营也将同时严管,凡在流通许可项目和注册登记项目中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一律不得经营婴幼儿配方乳粉。与此同时,婴幼儿配方乳粉药店专柜销售试点以及网络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管理制度,也将稳步推进。
进口方面,未注册企业向我市出口婴幼儿配方乳粉将被禁止,对进口报检时产品距保质期不足3个月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不予受理,对无中文标签标识的产品,一律退货或销毁。
此外,无论是生产、经营还是进口,一旦发现企业有违法违规行为,都将被列入“黑名单”,进行严格限制。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流通科负责人黄敢告诉记者,为加强监管,该局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每周进行两次巡查,每季度进行一次抽检,摸底掌握全市千家含婴幼儿奶粉店情况,今年内未发现质量安全问题。
生产经营者须承担首负责任
奶粉出了问题,生产经营者将承担首负责任。《方案》要求,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经营单位和进口商必须落实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度,“谁生产谁负责、谁销售谁负责”,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针对生产企业,严格执行“五不准”,不准委托加工,不准贴牌生产,不准分装生产,不准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不准使用牛、羊乳(粉)以外的原料乳(粉)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
经营方面,婴幼儿配方乳粉应设专柜专区销售,单独建立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台账。对距保质期不足1个月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应当采取醒目提示或提前下架等措施处理。对不合格和过期、变质的婴幼儿配方乳粉,采取退市和无害化处理。
此外,进口报检时,必须提供对应生产日期或生产批次的婴幼儿配方乳粉检测报告,确保进口乳粉可追溯。
黄敢说,为严格责任追究制,该局实行发货送货单“一票通”,即《食品安全法》规定的产品名称、价格、生产日期以及保质期等,都要标注在一张票据上。
消费者媒体行业等共同深化监督体系
消费者也可参与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方案》将畅通投诉渠道,落实有奖举报制度,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同时,充分发挥媒体的监督作用,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引导媒体客观公正报道,组织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正面宣传,逐步引导消费者恢复对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信心。在行业内,支持乳品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科技协会等社会组织,开展促进行业自律、引导市场消费和维护消费者权益以及宣传婴幼儿配方乳粉食品安全知识和婴幼儿喂养知识等方面活动。《方案》要求,婴幼儿配方乳粉联合监管,要坚持治标与治本并举、整治与建制并重,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实现婴幼儿配方乳粉从源头到消费全过程监管;坚持政府监管与社会监督相结合,构建婴幼儿配方乳粉社会共管共治格局。通过完善制度、强化责任、严格监管、综合施策,全面提升我市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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