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徐州6月5日电(李东艳 王宇)只因争一地边,两村妇互不相让,由口角升级为拉扯、扭打,不曾想这场争斗最终导致一人不幸流产一人被法院判刑的严重后果。6月5日,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公布一起因故意伤害而导致孕妇流产的案件,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戈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现年43岁的戈某与40岁的蔡某均是江苏新沂某村村民,二人平日就因琐事素有不和。 事情起因于去年7月11日,因两家责任田相邻,蔡某来到自家地里干活,下午4点多钟,戈某也来到其家地里锄草,干活的过程中蔡某说戈某多占了她家的地,一言不和,二人发生争执,随即造成对骂局面,继而上升到推搡扭打。扭打中,戈某将蔡某推倒在地,并骑在其身上,用拳殴打其脸部及身体等部位,致使蔡某外伤后不幸流产。经法医鉴定,蔡某流产的后果构成轻伤。 案发后,经法院主持调解,戈某就民事赔偿部分与蔡某达成协议,赔偿给蔡某各项经济损失1.8万元,见戈某积极赔偿,蔡某认为邻里之间没有必要将矛盾激化,遂对戈某的行为予以谅解,并撤回了附带民事诉讼请求。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戈某因琐事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告人戈某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能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依法对其予以从轻处罚并宣告缓刑。综上,结合具体案情,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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