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在医院二楼的小卖部 
医生在病历背面写的奶粉品牌名称(红色标记处) 幼儿患肠炎,去医院看病,医生为其诊断后,向患儿家属推荐某品牌奶粉,并称医院二楼小卖部即有售。家属回家后,网上查询获知,该品牌奶粉曾出过事,有负面报道,便要求退货,但遭拒绝。随后,记者调查发现,该奶粉在各大超市几乎均无销售,而且网络售价要比该院小卖部售价便宜。律师称,当事医生此行为涉嫌违规。 读者投诉—— 医生推荐的奶粉出过事 5月22日,家住汉阳的肖女士给本报热线(027-86788888)打来电话投诉称,5月中旬,她带着孙儿去武汉市妇幼保健院武汉市儿童医院汉阳门诊部看病。经检查,接诊医生称其孙儿患了肠炎,需药物治疗。“开完药以后,医生就跟我说,有一种奶粉还不错,可以帮助治疗婴幼儿腹泻。她在小伢病历后面写了‘太子乐’三个字后,就让我到医院二楼的小超市去买。”于是,肖女士按照单子所写,花180元买了一罐400克“太子乐婴幼儿配方奶粉”。同时,超市方还赠送了一罐150克的同品牌奶粉。 回家后,肖女士将孙子病情和买奶粉一事告诉儿子和媳妇,不料,儿子和媳妇对买奶粉一事一致反对。“他们怪我不该买这种奶粉,还说这种奶粉出过事。”随后,肖女士在网上查阅相关新闻和资料后得知,今年4月份,广东省工商部门曾在“太子乐”牌某批次奶粉中检测出“阪崎肠杆菌”,该病菌是致命菌,它能引起严重的新生儿脑膜炎、小肠结肠炎和败血症,并可能引发后遗症,甚至死亡。 肖女士称,奶粉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孩子的身体。作为家长,她也希望自己买到的奶粉没有质量问题。但医生向患者家属推荐这种奶粉,实在不该。之后,她又来到医院,找到该医生及商店老板,要求退货,但被他们以“奶粉开过封”为由拒绝。 当事医生—— 既然能上柜就绝不会有毒 5月24日上午9时,记者随肖女士来到该医院,找到了当事女医生。“医生,麻烦问下,您能不能帮我把这罐奶粉退掉?”肖女士问。这名中年女医生听后,询问肖女士是否将奶粉打开,并称打开后将无法退货。 随后,肖女士向女医生反映,她在网上查到所购奶粉出过事,希望院方提供相关发票时,该医生表示,她从未听说过网上的传言。“拉肚子的伢,如果不及时治疗,才会有30%到40%的孩子,因脱水出现问题,没有说吃奶粉那个(致死)的。所有拉肚子的孩子要吃没有乳糖的奶粉,既然能够上柜,就绝对不会是有毒的奶粉。”该医生对肖女士说。肖女士随即表示,医院超市售卖奶粉时,没出具相关发票,希望医生写一份保证书。该医生说:“这个你和超市交涉。” 医院超市—— 医生推荐的可以放心吃 随后,医生将肖女士带至医院二楼“乐星超市”店内。记者观察发现,二楼为该院输液室,不少儿童正在输液。整个二楼,除了这个超市之外,还专门设置了某品牌的“爱心奶站”,输液室周围和走廊上,到处张贴着该品牌奶粉的标识广告,记者粗略计算了一下,一共有17处之多。“乐星超市”以销售玩具和零食为主,超市门口和门檐上,也有两个醒目的奶粉广告。在小超市柜台第二层,记者找到了肖女士所说的“太子乐”牌奶粉,奶粉罐上标注着“婴幼儿配方奶粉、腹泻期适用”等字样。因超市老板及医生都在场,肖女士再次提出想退掉奶粉,但仍被当事两方以“奶粉开封”为由拒绝。 超市内一中年男子说:“我们卖了蛮多,(患者)都吃得蛮好,医生推荐的不会错。”随后,肖女士要求店方出具购买奶粉的发票,中年男子则打了一通电话,并向对方陈述了肖女士的要求。通话后,男子又将手机交与肖女士,让肖女士与对方协商。 不久,肖女士向对方报出自己的手机号。记者随即接过电话询问对方身份,一名陈姓女子在电话中称,自己是奶粉的经销商负责人,过段时间会通过短信或电话联系肖女士,将奶粉的发票送到她手中。“这种奶粉我们卖得很好,你只管放心吃,医生都在上面(病历)写了奶粉名,可以放心的。”肖女士挂完电话后,柜台内一中年女子补充说。 经销商—— 奶粉为临床医用 6月4日,记者与肖女士再次来到该院乐星超市,索要购物发票,并获得了奶粉经销商经理李先生的电话。发票显示,奶粉经销商为武汉某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开票日期为2012年5月24日,奶粉品名为“太子乐腹泻奶粉”,规格400克,单价180元。 随后,记者电话联系李先生,咨询市面上是否可买到同种类型奶粉。李先生表示,该款奶粉主要作为临床医用,需在医生指导下使用,一般在儿童医院、妇幼保健院等较专业的医院附近才有售。 李先生说:“这个奶粉跟普通腹泻奶粉不同,它对小孩抵抗力帮助比较大,所以价格要比其他奶粉贵一些。”他还告诉记者,这款奶粉售价统一,不管何处购买都是180元,不存在医院价格偏高的情况。 记者走访—— 网上售价为120元左右 为查证同种品牌、同种类型奶粉在医院商店内所售价格和武汉市各大超市售价的差别,记者先后前往中百仓储、武商量贩及家乐福三大超市走访。 在中百仓储超市梨园店,记者询问奶粉专柜售货员是否有“太子乐婴幼儿配方奶粉”时,该售货员反问记者:“是医院推荐你买这种奶粉的吧?”见记者点头,该售货员称,奶粉经销商会通过各种方式,向顾客推销奶粉,包括发传单、做广告等,一些经销商可能还会通过医院进行宣传。 记者在武商量贩水果湖超级生活馆和家乐福洪山广场店咨询时,奶粉专柜售货员均表示不卖“太子乐”牌奶粉。随后,记者在淘宝网等购物网站上查找同品牌、同类型奶粉的价格发现,在不打折情况下,网上售价在118元至120元不等。 律师说法—— 医生行为涉嫌违规 昨日,记者就此事采访了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陈刚律师,他表示,当事医生的做法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和《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卫生行政部门在有医院工作人员参与宣传或推荐母乳代用品时,可对医院进行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国家推行母乳喂养。医疗、保健机构应当为实施母乳喂养提供技术指导,为住院分娩的产妇提供必要的母乳喂养条件。医疗、保健机构不得向孕产妇和婴儿家庭宣传、推荐母乳代用品。” 1995年6月,卫生部等六部门颁布了《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的部委规章。该规章第十四条规定:“医疗卫生保健机构及其人员不得向孕妇和婴儿家庭宣传母乳代用品,不得将产品提供给孕妇和婴儿母亲。对无法进行母乳喂养的婴儿,应由医生指导其喂养方式。”第十七条规定:“医疗卫生保健机构或其人员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的,卫生行政部门可给予警告,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因此,陈律师认为,当事医生宣传、推荐奶粉的行为,涉嫌违反相应的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应受到卫生行政部门的处罚。 年轻父母—— 反感医院为奶粉做广告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许多年轻父母在挑选奶粉时,仍需找专业医生进行咨询,奶粉好坏仍是“医生说了算”。一李姓夫妇在接受采访时无奈地表示,婴幼儿体质薄弱,稍有不慎就会出现过敏、腹泻等病症。对于选用奶粉而言,家长们还是比较相信“权威说法”和奶粉品牌。“医生的建议很重要。”李先生告诉记者,虽然每次让医生推荐奶粉,但医生很少提及具体品牌,只是说一些功能后,让他们自己选。他同时告诉记者,经常在医院见到某些品牌奶粉的广告,有的销售人员甚至不厌其烦地向其推荐。对此,他十分反感,“越是这种热情主动推销的奶粉,我越是谨慎选择,越是不敢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