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局公布了该局对2015年广西执行国家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水果及其制品、饮料、食糖、冷冻饮品、罐头和乳制品等6类44批次食品抽检结果。其中合格产品42批次,不合格产品2批次。
据了解,不合格的2批次均属于饮料类,此次食品药品监督局共抽查了13个批次的饮料,共涉及豆浆、酸奶、纯净水等品种。其中广西增点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原味酸乳风味饮料检出了不得检出的糖精钠;梧州市新佳佳乐食品饮料厂生产的全磨花生奶(160mL/袋)中蛋白质的含量只有0.45g/100g,低于国家标准的≥0.8g/100g。
据执法人员介绍,糖精钠为合成甜味剂,根据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风味饮料产品标准规定,风味饮料中不允许添加糖精钠。糖精钠超标原因可能是企业为了增加产品的甜味、降低生产成本而超范围使用。而蛋白质属于品质类指标,《植物蛋白饮料花生乳(露)》标准中明确规定了蛋白质的含量要求,造成该项目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企业存在减料降低成本的问题。
目前,食药部门针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已组织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依法查处,并责令违法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措施下架、召回不合格食品,同时督促企业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查找问题原因并整改,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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